2014 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考点: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
知识点一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一)知识产权的基本类型
知识产权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著作权,包括邻接权
;一类是工业产权,主要包括专
利权和商标权。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
(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
现权、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其中前三类权利构成了我国知识产权的主体。在建设工程
活动中也主要是这三种知识产权。
(二)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包括:
1、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2、专
有性
;3、地域性;4、期限性。
知识点二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
在建设工程中常见的知识产权主要是专利权、商标权和其他他科技成果。计算机软件也
是工程建设中经常使用的,计算机软件属于著作权保护的客体。
(一)专利权
专利权是指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制造、使用和销售的专
有权。
(二)专利法保护的对象
专利法的保护对象就是专利权的客体,各国规定各不相同。我国《专利法》保护的是发明
创造专利权:
1、发明:《专利法》规定,发明是指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
是专利权保护的最主要对象。法民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1)必须是一种能够解决特定技术问
题作出的创造性构思
;(2)必须是具体的技术方案;(3)必须是利用自然规律的结果。
2、实用新型: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技术标准的技术
方案。我国实用新型保护的客体必须具有一定的形状或者结构,或者两种的结合。方法和没
有固定的形状或者材料本身,不能获得实用新型专利。
3、外观设计: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
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是形状、图案、色彩或
者其结合的设计
;(2)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3)具有美感;(4)是适合于工业是应用的新设
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