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水电站灌浆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

3.1  灌浆试验
    (

1)施工承包单位应在灌浆工程实施的 28d 以前,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招标合同文件及

DL T5148--2001《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要求,选择与实施灌浆工程项目岩层
以及施工条件相似的地区或部位作验证性灌浆试验。灌浆试验地区或部位、试验大纲均应事
先报监理单位审查批准。
    (

2)灌浆试验结束后,施工承包单位应及时整理试验成果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报

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1)试验部位地质描述。
      2)施工工序、工艺和设备(包括规格、型号、数量、台时生产率、使用说明书等)。
      3)浆材的可灌性、浆液配比及开灌比。
      4)根据各类岩性、地质构造及渗透性等所确定的随孔深而增加的灌浆压力等有关参数建
议。
3.2  施工措施审查

3.2.1 工程承建单位应在灌浆作业开工 21 天之前,根据设计文件和合同技术规范要求,
结合实际工程完成相关的掺加剂实验,有选着进行性能试验。
3.2.2 承建单位应在灌浆作业开工以前,根据灌浆试验成果和监理部的审批意见与技

术规范要求,结合现场施工条件,编制灌浆工程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部批准。其内容应包
括:(

1)工程概况(包括灌浆工程部位、施工布置、钻孔孔距、分序与编号等)。

2)灌浆工序,工艺和压力。

3)灌浆材料及其品质。

4)施工进度计划。

5)机械设备配置与劳动力组织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书。

6)质量控制措施。

7)灌浆计量设备与灌入量控制方法。

8)作业原始记录资料收集与整理。  

9)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措施。

    (10)施工现场交接班记录。

3.2.3 承建单位必须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设备进场。

1)运至施工现场用于灌浆作业的各种机械设备、仪器仪表、计量观测装置和其他辅助

设备,必须经过技术监督部门的检查、率定、安装调试、贴上检验标签,并经监理工程师认证
合格,方可使用。

2)压力表应根据设计压力的不同,选择合适的、不同规格的压力表,检验后并报送

监理部各一块,同时报送密度计

2 支。

3.2.4 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均一式四份,经工程承建单位项目经理(或其授权

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递交。

 监理部审阅后限时返回审签意见单一份,原文件不退回。

3.2.5 如果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须的文件和资料,由此造成施

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3.3  质量保证体系审查
    (

1)施工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推广质量管理,加强三级质检制度,各级

质检机构应配备专职质检人员。
    (

2)施工承包单位应建立现场试验室,配备专职试验人员和合格的仪器设备,做好各

种灌浆材料的检测和浆材配比的试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