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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法规必看重点:合同的订立

2020 合同的订立(2 道题)

合同的订立要经过两个必要的程序,即要约与承诺。

合同的内在要求

要求其要具备合的一般条款,在这一条款之上,根据具全的合同标的增加相应的内容。

外在要求表现为合同要具备一定的形式,有的合同由于其不具备外在的形式要求而不能具

有法律效力。

2021 掌握要约

一、要约的概念

要约,在商业活动中又称发盘、发价、出盘、出价、报价。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

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称为受要约人。

二、要约的构成要件是:

(缺一不可)

1、要约人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相对人所作的意思表示;

2、要约内容具体确定;(使合同成立的必要的条款和要约内容必须明确,不能含糊不清)

3、要约应表明一旦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合同即告成立)。

三、要约的方式

要约的方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行为三种。

四、要约的生效

(自要约生效起,其一旦被有效承诺,合同即告成立)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生效的情形具体可表现为:

(选择题)

(1)口头形式的要约自受要约人了解要约内容时发生效力;

(2)书面形式的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发生效力;

(3)采用数据电子文件形式的要约,当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电文的,自该数据电文

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

(视为到达时间),该要约发生效力;若收件人未指定特定系统接收电

文的,自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

(视为到达时间),该要约发生效力。

五、要约的撤回

(使要约不要生效)

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行为。

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