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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注 册 造 价 工 程 师 教 材 : 建 设 项 目 施 工 招 投 标 与

合同价款的确定

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的确定

一、施工招投标概述

施工招标是指招标单位的施工任务发包,鼓励施工企业投标竞争,从中选出技术能力

强、管理水平高、信誉可靠且报价合理的承建单位,并以签订合同的方式约束双方在施工过

程中行为的经济活动。投标实际上是各施工单位完成该项目任务的技术、经济、管理等综合能

力的竞争。

招标单位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投标单位都应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参与招投标活

动。招标代理机构根据规模等因素可分为甲、乙两级。

二、招标标底的编制与审查

(一)标底的概念

标底是指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的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是

根据国家规定的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计算出来的工程造价,是招标人对建设工程的期望价

格。

(二)标底的编制原则和依据

1.标底价格编制的原则

1)根据国家公布的统一工程项目划分、统一计量单位、统一计算规则以及施工图纸、

招标文件,并参照国家、行业或地方批准发布的定额和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

以及要素市场价格确定的工程量编制标底。

2)按工程项目类别计价。

3)标底作为建设单位的期望价格,应力求与市场的实际变化吻合,要有利于竞争和

保证工程质量。

4)标底应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组成,一般应控制在批准的总概算

(或修正概算)及投资包干的限额内。

5)标底应考虑人工、材料、设备、机械台班等价格变化因素,还应包括不可预见费

(特殊情况)、预算包干费、措施费(赶工措施费、施工技术措施费)、现场因素费用、保险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