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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区域煤炭企业环境监管机制

    【摘 要】我国不仅煤炭存储量丰富,是产煤大国,还是煤炭消费大国。煤炭企业为我国经
济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其在造福社会的同时也把环境问题和隐患留给了矿区,目前我国
煤炭城市区域环境问题极为严峻。因此,我国煤炭生产的当务之急是加强对煤炭企业生产环
境的有效监管和提供必要的政策指导服务。本文就煤炭生产过程中环境监管出现的问题进行
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思路与对策。

 

  【关键词】区域煤炭;环境保护;监管机制

 

  

1.区域煤炭企业环境监管现状 

  

1.1 环境管理体制僵化 

  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行政管理模式的僵化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在行政管理中仍带有计划经济体制的作风,机构设置陈旧,人员众多,人浮于事,办事效
率低下,官僚作风严重,缺乏监督、激励机制,加之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部门利益、地
方利益分割严重,就导致了在环保监管中各监管部门、各级政府为了本部门、本地方利益,
歪曲甚至不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后果。再者,环保管理人员思想观念陈旧,工作中法律
意识淡薄,环保知识、意识欠缺,大大影响了执法。此外,中国特殊的人情、社会学运作在执
行中形成的阻力也不可忽视,一顿饭就可使罚款由几万元变成几千元,甚至不罚一分钱。所
有这些自然影响到环保法的实施效果。

 

  

1.2 执法机制不畅 

  各监管部门职能交叉、模糊,缺乏统一、权威的监管机构环保问题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
面面,理应统一监管,但我国法律对各部门的管理权限、职责未做明确、具体划分,而且部
门之间职能有交叉和重叠,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因缺乏权威,无权统一监管、执法。这是我国
环保行政执法机制中亟待改变的情况。在煤炭部门的行业监管中,监管部门为了本部门经济
利益,为摆脱行业困境,对法律未明令强制性的规定放任不去执行。如:小煤窑乱采滥挖,
采富弃贫,国有大中型矿业企业领导也为了企业发展,为了政绩而不顾资源回采率,采富
弃贫,单纯追求经济效益而置社会环境效益于不顾;由于受经济利益、技术、环境意识等的
影响,瓦斯等可作为能源的气体即使在平顶山这个该资源非常丰富的矿区,因回收成本大
收益相对较小,而被大部分煤炭企业在采矿中直接排入大气,这不仅仅浪费了资源,还造
成了严重的大气污染,埋下了大的环境隐患。但国家没有强制性标准,环保部门又无权介入
监管,煤业监管部门又只顾个体、局部利益,结果使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在该项工作中成
了一句空话。

 

  

1.3 执法不严 

  法律的最高目标是执行,再优良的法不严格执行也发挥不了其应有的作用。严格的环境
管理执法是国外发达国家成功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经验。而我国也正是整体执法不严影响了
法律的权威,降低了执法效果。机制的不严密,制度的不健全是环保行政执法不严的根本原
因。如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激励机制;法律制度、行政规章制度对具体执法不严缺少明确、
有力的责任条款放任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此外,煤炭城市区域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环
保意识,甚至文化素质较低,在人情大于法的传统土壤中也大大助长了煤炭环保行政执法
不严。

 

  

2.环保法律制度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