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银行从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考点:资本管理
第四节 资本管理
本节必需掌握有关资本的概念、资本构成、资本占比、《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等内容。
1.银行资本的概念与作用
银行资本的概念,从不同的角度看,银行资本的定义不尽相同。
(1)会计资本
我国商业银行的会计资本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一般准备、未分配利润
(累
计亏损
)和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六个部分。
(2)监管资本
(3)经济资本
※
2.《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属一定掌握内容)
关于巴塞尔委员会与《巴塞尔资本协议》。
1988 年 7 月,巴塞尔委员会通过了《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协定》
(即《巴塞尔资本协议》),规定银行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信用风险水平持有一定数量的资本。
《巴塞尔资本协议》主要有四部分内容:
一是确定了资本的构成,即银行的资本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大类,且附属资本
规模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
100%。
二是根据资产信用风险的大小,将资产分为
0、20%、50%和 l00%四个风险档次。
三是通过设定一些转换系数,将表外授信业务也纳入资本监管。
四是规定银行的资本与风险加权总资产之比不得低于
8%,其中核心资本与风险加权总
资产之比不得低于
4%。(即要求核心资本≥附属资本)
关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巴塞尔委员会于
2004 年 6 月正式发表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即《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
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