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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银行从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考点:资本管理

  第四节 资本管理

  本节必需掌握有关资本的概念、资本构成、资本占比、《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等内容。

  

1.银行资本的概念与作用

  银行资本的概念,从不同的角度看,银行资本的定义不尽相同。

  

(1)会计资本

  我国商业银行的会计资本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一般准备、未分配利润

(累

计亏损

)和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六个部分。

  

(2)监管资本

  

(3)经济资本

  ※

2.《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属一定掌握内容)

  关于巴塞尔委员会与《巴塞尔资本协议》。

  

1988 年 7 月,巴塞尔委员会通过了《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协定》

(即《巴塞尔资本协议》),规定银行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信用风险水平持有一定数量的资本。

  《巴塞尔资本协议》主要有四部分内容:

  一是确定了资本的构成,即银行的资本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大类,且附属资本
规模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

100%。

  二是根据资产信用风险的大小,将资产分为

0、20%、50%和 l00%四个风险档次。

  三是通过设定一些转换系数,将表外授信业务也纳入资本监管。

  四是规定银行的资本与风险加权总资产之比不得低于

8%,其中核心资本与风险加权总

资产之比不得低于

4%。(即要求核心资本≥附属资本)

  关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巴塞尔委员会于

2004 年 6 月正式发表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即《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

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