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佳优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处罚细则
生产部管理制度
1、 卫生安全:
1.1、
车间工鞋类不可穿着外出,违者每次罚款
10 元。
1.2、
作业前做好准备工作,直接接触产品的器具必须经过清洗消毒,违者每次罚款
50
元。
1.3、
直接用于盛装食品的器具或者所有加工用具、盒子不能不能直接只于置于地面上,
违者每次给予扣
10 分。
1.4、
车间内水管要按规定挂好,地漏要盖好;作业完毕后所有器具要清洁干净,违者每
次罚款
20 元。
1.5、
工作场所要保持干净工作完成后所有的机器和台面都要冲洗干净,发现一次对当事
人通报批评一次。
1.6、
生产过程中注意生产安全,否则对因操作失误或则或者工作不小心而导致的伤害事
件发生,将给予警告和响应相应的处罚。
1.7、
保管好自己工作所有的工具,随时检查是否破坏,发现破坏应及时通知车间主任,
然后协助车间主任解决,否则罚款
20 元。
2、 标准作业:
2.1、 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和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规范操作, 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工艺标准,
对于违反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给予
20-500 元罚款。
2.2、 擅自更改作业程序、操作方法、生产工艺或生产配方,予以 500 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
可以给予以开除处罚;
2.3、 未经允许,私自更改设备相关数据,予以 200 元罚款。
3、 成本控制:
3.1、 作业中要小心谨慎,不可随意丢弃,违者经教育不改的,每次扣 5 分。
3.2、 工作中应节约水、电,否则每次扣 3 分,每天两次警告一次。
3.3、 原材料、辅料、半成品、成品等需要废弃处理的,务必填写《废弃申请单》后经批准后方
可废弃,否则根据清洁情节轻重,给予罚款、警告、记过等不同情度的处分。
4、机器设备:
4.1、 上下班前,检查所有器具有无破损、机器设备是否正常,有异常必须及时向上级汇报。
4.2、 机器故障要及时找维修人员,且要在报表上注明清楚,违者罚款 50 元
4.3、 机器上禁止摆放其它物品和禁止爬在机器上面,否则发现一次罚款 50 元。
4.4、 非岗位机器操作工未经允许不得乱动机器设备,擅自乱动导致机器设备异常者,罚款
200 元并视情况赔偿相应损失;
4.5、 对于公司的设备设施、工器具故意损坏,或者不能说明破坏原因的,根据情节轻重及
损失金额,给以罚款、警告、记过等不同情度的处分。
5、信息反馈:
5.1、 办理行政事务,要按照相关程序及规定予以作业,第一次通报批评,两次以上给予警
告处分。
5.2、 工作中出现作业异常、品质异常要及时反馈汇报,不隐瞒实情,并做好详细记录,否
则处以
20 元罚款;
6、员工出勤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