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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公司工地材料管理

(一)总则

  工地材料进出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材料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 监督工程材料预算的执行。

2. 工程材料的申请、验收,工人领料的管理,材料的移交管理、登记等事项。

3. 工人登记的管理,工程付验的初核,凭证、工资表的核对事项。

4. 工地零用金的保管、请拨及使用的审核事项。

5. 看管工棚人员督促事项。

6. 其他有关交办事项。

(二)材料申请

1条工地材料的申请应先核对预算后填写采购申请单。

2条 材料申请单应依式详为填写,尤其预算编号、品名、规格及数量。如与原

预算不符合或变更材料项目应确实填明在说明栏。

3条 申请的材料如原预算漏列或预算编号不明时,可连络设计单位查询明确

后注明。

(三)

 材料验收

4条材料入场的验收,依本公司材料营建器材验收准则确实办理。

5条 材料的交货签收应当场办理,如因数量、品质、规格有不符之处应于签收

单更正注明,不得先签后补货。

(四)

 材料的交代

6条进入工地的材料需视其品质分别妥为放置保管。

各项材料的交代如下:

1. 木材点收无论后须于最短期间内交予承包人提领。

2. 钢筋于加工绑接于建筑物上时交代完毕。

3. 水泥、沙、石子于拌合后。

4. 五金由承包商申领装置后。

5. 砖瓦、瓷砖类于砌筑后。

6. 给水、卫生器盆于装置建物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