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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科业务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为了加强生产管理,有效地运用物料、人力、设备(机器、工具),并使之

在时间上、数量上、空间上能适当地配合,以便提高生产效率、质量,并降低成本,获得最
大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此规定。

第二条

  业务部于下年度开始前三个月,提出年度销售计划,生产科依据年度销售计

划,制定出年度生产计划,并针对主副料需要、人力、设备负荷等拟定计划。

第三条

  依据年生产计划、业务部开出的制造通知单以及现有库存量(成品、半成品)拟

订月生产计划。

第四条

  生产管理单位于接到业务部开出的制造通知单时应:

(一)安排生产进度预定表。
(二)计算所需的主副料(何时再需要),在购备时间之前,通知存量管理单位安排原料。

  

(三)将外协加工计划通知给外协管理单位,以便先寻求适当的外协厂商。

第五条

  生产管理单位,依据月生产计划、制造通知单、制造变更通知单、实际的生产进

度以及现有人力、设备资料于每旬定期分配安排次日起十天内的生产进度表。
    第六条  依预定和实际的生产进度,发出工作命令(发出前要确知物料情况)和发料单。
    (一)工作命令一联给现场制造各科组(同时要附工作程序图、操作标准、检查标准等),一
联通知质量管理单位。

(二)发料单,一联给现场制造各科组,一联通知库管单位备料。
(三)要在开工三天之前发出工作命令和发料单,但特殊情况不在此限。
第七条

  由现场制造各科组每日报来日报表,了解实际的生产进度,且要实地追查、督

促。

第八条

  现场制造各科组,无法按照进度如期完成或有任何困难时(机器、模具损坏、停

电等

),应尽快将原因通知生产管理单位,予以调整工作。
第九条

  当制造完工后,将工作命令详细填写在有关栏目处,送回生产管理单位销令。

  

 第十条

  于每批产品(订单)完工后,要将有关资料,如生产日报表、工作命令、发料单、外

协加工等资料汇总,并对实际生产所发生的问题进行研讨,提出改善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
还需汇总成本分析、产能资料等,所有资料要建档备查,以利作业的进行。

第十一条

  生产管理单位要经常地与业务部、存量管理单位、外协管理单位、质量管理单

位、技术单位以及现场制造各科组保持密切的联系,确实了解实际情况与预定进度是否超
前或落后,并要能弹性地应变。

第十二条

  外协管理,在管理外协加工以及外协制造的半成品或零件时,应适时适量

地配合生产进度。

第十三条

  外协管理单位负责外协加工、外协制造的作业。选择外协厂商应依据下列资

料:

(一)生产管理单位发出的外协计划(工程详细内容、质量要求、时限、数量)或外协申请单。

(二)协作厂商及厂商资料调查表。
(三)是否由本公司供料,供料报废率的决定。
(四)预估价格及付款条件。
第十四条

  选择好适当的外协厂商,要督促、确实了解厂商的进度以及质量。

第十五条

  若外协厂商为第一次承制此项外协,则必须要求其先试制,取回样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