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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土地基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基坑、基槽、室内地评、管沟、室外台阶和散水等

灰土地基(垫层)。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土:宜优先采用基槽中挖出的土,但不得含有有机杂物,使用前应先过筛,其粒

径不大于 15mm。含水量应符合规定。

    

2.1.2  石灰:应用块灰或生石灰粉;使用前应充分熟化过筛,不得含有粒径大于 5mm 的

生石灰块,也不得含有过多的水分。

    

2.1.3  主要机具有:一般应备有木夯、蛙式或柴油打夯机、手推车、筛子(孔径 6~10mm

和 16~20mm 两种)、标准斗、靠尺、耙子、平头铁锹、胶皮管、小线和木折尺等。

    

2.2  作业条件:

    

2.2.1  基坑(槽)在铺灰土前必须先行钎探验槽,并按设计和勘探部门的要求处理完地

基,办完隐检手续。

    

2.2.2  基础外侧打灰土,必须对基础,地下室墙和地下防水层、保护层进行检查,发现损

坏时应及时修补处理,办完隐检手续。现浇的混凝土基础墙、地梁等均应达到规定的强度,

不得碰坏损伤混凝土。

    

2.2.3  当地下水位高于基坑(槽)底时,施工前应采取排水或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使

地下水位经常保持在施工面以下 0.5m 左右,在 3d 内不得受水浸泡。

    

2.2.4  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设计压实系数,土料种类、施工条件等,合理确定土料含

水量控制范围。铺灰土的厚度和夯打遍数等参数。重要的灰土填方其参数应通过压实试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