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手工电弧焊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钢筋及埋件手工电弧焊。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钢筋:钢筋的级别、直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有出厂证明书及复试报告单。进口钢
筋还应有化学复试单,其化学成分应满足焊接要求,并应有可焊性试验。预埋件的锚爪应用
Ⅰ、Ⅱ级钢筋。钢筋应无老锈和油污。
2.1.2 钢材:预埋件的钢材不得有裂缝、锈蚀、斑痕、变形,其断面尺寸和机械性能应符
合设计要求。
2.1.3 焊条:焊条的牌号应符合设计规定。如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表 4-14 的要求,焊
条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钢筋电弧焊使用的焊条牌号 表 4-14
项次
钢筋级别
搭接焊、帮条焊
坡口焊
1
Ⅰ 级
E4303 E4303
E4303
2
Ⅱ 级
E4303 E4303
E5003
3
Ⅲ 级
E5003 E5003
E5503
4
Ⅰ、Ⅱ级与钢板焊接
E4303
注:不含 25MnSi 钢筋。
2.1.3.1 药皮应无裂缝、气孔、凹凸不平等缺陷,并不得有肉眼看得出的偏心度。
2.1.3.2 焊接过程中,电弧应燃烧稳定,药皮熔化均匀,无成块脱落现象。
2.1.3.3 焊条必须根据焊条说明书的要求烘干后才能使用。
2.1.3.4 焊条必须有出厂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