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肋钢筋径向挤压连接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构筑物的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直径 20~40mm 的带肋
Ⅱ~Ⅲ级钢筋径向挤压连接施工。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钢筋的级别、直径(l8~40mm)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应有出厂质量证
明及复试报告。进口钢筋需对挤压连接进行型式检验,符合性能要求后使用。
2.1.2 钢套筒的材质为低碳素镇静钢,其机械性能应满足要求。Ⅱ级钢筋用套筒屈服强度
σ
s
≥205N/mm
2
; 抗 拉 强 度 σ
b
=335 ~ 520N/mm
2
, 延 伸 率 σ
s
≥20% 。 Ⅲ 级 钢 筋 用 套 筒
σ
s
≥230N/mm
2
,σ
b
=390~520N/mm
2
,σ
s
≥20%。直径差大于 5mm,用变截面钢套筒。套筒规
格型号 G18、G20、G22、G25、G28、G32、G36、G40,套筒应有出厂合格证,分批验收。
2.1.3 主要机具有:超高压泵站、油管、压钳、钢筋挤压压模、吊挂小车、平衡器、角向砂轮、
划标志工具及检查压痕卡板卡尺等工具。
注:带肋钢筋挤压连接是将两根需连接的钢筋插入钢套筒,利用压钳沿径向压缩钢套筒,使之产生塑性
变形,靠变形后的钢套筒与被连接的钢筋紧密结合整体的连接方法。
2.2 作业条件:
2.2.2 参加挤压接头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2.2 清除钢套筒及钢筋挤压部位的锈污、砂浆等杂物。
2.2.3 钢筋与钢套筒试套,如钢筋有马蹄、飞边、弯折或纵肋尺寸超大者,应先矫正或用
手砂轮修磨,禁止用电气焊切割超大部分。
2.2.4 钢筋端头应有定位标志和检查标志,以确保钢筋伸入套筒的长度。定位标志距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