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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施工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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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隧道施工应作为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的重点,认真编制工地安全实施标准,全面规划,合理安排,规范指

挥行为、作业行为和现场生产设施,实施标准化管理。

2、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按照《规范》、

《安规》和设计要求,结合地形、地貌和水文地质条件,科学选定开挖、

支护、衬砌方法和工艺,制定详细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中应根据地质条件的变化及时补充完善,并认

真做好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

3、软弱围岩、不良地质、特殊地质或浅埋、偏压、滑坡地段隧峒,应组织技术论证,确定钻爆、掘进、支护方案。

4、峒内通风管、高压风管、水管、照明线、输电线、运输道路、人行道路要统一规划,加强维修,做到布设整齐,

状态良好。机械设备要固定存放位置,料具堆码整齐,专人负责保管。

5、峒内施工应由值班领工员统一指挥,按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开挖、衬砌和运输作业,减少交插和相互

干扰。

6、爆破开挖应做出爆破设计,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技术必须严格控制周边眼间距、外插角和装药量等

参数,减少对围岩的扰动及超欠挖数量。

7、爆破起爆后,应派专人进行检查,处理危石、悬石,并设人监护。确认安全后,其他人员方准进入作业面。

做好峒内防尘,降低粉尘浓度。

8、临时支护应以设计文件和规范为准,一般情况下最大距离不大于两茬炮的进尺距离。

9、隔栅拱架和喷锚支护要严格按设计标准控制拱架排距和锚杆间距、锚杆长度、方向和砼喷射厚度,并认真

填写《喷锚支护施工记录》备查

(铁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附录五)。检查锚杆抗拔力,每 300 根锚杆抽样 1 组,

每组不少于

3 根。

10、改变临时支护类型、标准,必须经项目经理部审批,设计、监理同意。严禁施工现场自行降低支护标准。

11、及时调整开挖和衬砌进度,控制未衬砌段的长度。一般情况下不得大于 80 米。特殊地质不良地段衬砌

 业面应紧跟开挖作业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