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工程量计算规则
A.1 土石方工程
1.0.1 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1 土石方工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照工程勘测资料与《计价规范》表
A1.4-1《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2 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3 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4 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5 其他有关资料。
1.0.2 土方工程
1 平整场地:
1)平整场地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 以内及找平。挖、填土方
厚度超过
±30cm 以外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2 挖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3 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
4 沟槽、基坑划分:
凡图示沟槽底宽在
3m 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为沟槽;
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
20m2 以内的为基坑;
凡图示沟槽底
3m 以外,坑底面积 20m2 以外,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
±30cm 以外,均按挖土方计算。
5 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支
挡土板后,不得计算放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