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
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专业工程施工已完成、结束、中止,经发包人和有关
结构验收合格且交点后,按照施工发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在原合同价格的基础
上编制调整价格并提交发包人审核确认后的工程价格。它是表达该工程最终工程造价
和结算工程价款依据的经济文件,包括竣工结算、分阶段结算、专业分包结算和合
同终止结算。
竣工结算
建设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对所完成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的工程结算。
分阶段结算
在签订施工承发包合同中,按工程特征划分为不同阶段实施和和结算。该阶段合同
工作内容已完成,经发包人和有关机构中间验收合格后,由承包人在原合同分阶段价
格的基础上编制调整价格并提交发包人审核签认的工程价格,它是表达该工程不同阶
段造价和工程价款结算依据的工程中间结算文件。
专业分包结算
在签订的施工承发包合同或由发包人直接签订的分包工程合同中,按工程专业特征分
类实施分包和结算。分包合同工程内容已完成,经总包人、发包人或有关机构对专业内
容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由分包人在原合同价格价格基础上编制调整价格并提交
总包人、发包人审核签认的工程价格,它是表达该专业分包工程造价和工程价款结算
依据的工程分包结算文件。
合同终止结算
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中止,对施工承发包合同中已完成且经验收合格的工程内容,经
发包人、总包人或有关机构点交后,由承包人按原合同价格或合同约定的定价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