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绩效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薪酬策略与基本原则、绩效目标确定、薪酬结构、薪酬计算与支
付、绩效考核方法和考核结果应用等。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岗员工。
2 职责
2.1 绩效考核工作小组
公司成立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由总经理担任组长,公司部分中高层管理人员为小组
成员,公司绩效考核归口部门负责人担任召集人。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为:
a) 负责筹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会议并执行其决议;
b) 拟定或修订公司绩效考核制度报薪酬委;
c) 向薪酬委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在董事会确定的公司年度绩效指标的
基础上,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协商制订各自的年度考核指标、考核标准、各指标
权重及考核细则报薪酬委审议;
d) 初步提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绩效考核评价结果报薪酬委审议;
e) 对公司级指标体系的修订及完善提出建议或意见;
f) 提出重大绩效考核投诉事件的处理意见及其它特殊情况处理意见,并报薪酬委
审议;
g)负责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外人员的考核评价及薪酬标准的确定。
2.2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a) 根据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的要求,拟订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