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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绩效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薪酬策略与基本原则、绩效目标确定、薪酬结构、薪酬计算与支

付、绩效考核方法和考核结果应用等。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岗员工。 

2    职责 

2.1    绩效考核工作小组 

公司成立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由总经理担任组长,公司部分中高层管理人员为小组

成员,公司绩效考核归口部门负责人担任召集人。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为: 

a)  负责筹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会议并执行其决议; 

b)  拟定或修订公司绩效考核制度报薪酬委; 

c)  向薪酬委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在董事会确定的公司年度绩效指标的

基础上,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协商制订各自的年度考核指标、考核标准、各指标

权重及考核细则报薪酬委审议; 

d)  初步提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绩效考核评价结果报薪酬委审议; 

e)  对公司级指标体系的修订及完善提出建议或意见; 

f)  提出重大绩效考核投诉事件的处理意见及其它特殊情况处理意见,并报薪酬委

审议; 

g)负责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外人员的考核评价及薪酬标准的确定。 

2.2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a)    根据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的要求,拟订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