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的表面处理
涂装前钢管表面的预处理应符合
SY/T0407 的规定。准确涂覆的钢管应符合国家规定或
卖方指定的规格特性,并有出厂合格证。钢管焊缝的余高不应超过
2.5mm,且焊缝应平滑过
渡。钢结构在表面处理前,应完成所有的加工工作,包括打孔,切割等,并将所以毛刺,锋
利的边角,起层等表面缺陷清理干净、磨光。对不需要进行处理的表面,要进行妥善的保护。
钢管的表面采用喷砂除锈,彻底清除表面的铁锈,油污、氧化皮等,除锈质量等级应
到达
GB/T8923.1 中 Sa2.5 级的要求,为了使涂层与钢基材之间达到最佳机械粘结,喷砂除
锈处理必须保证足够的锚纹深度,深度要求应根据涂料品种及生产商的建议定,一般
50um~90um。喷砂处理达不到的区域,经设计和业主的同意,可用动力工具清洁,质量等
级为
St3 级。
焊缝在喷砂处理前后均应进行检查,彻底清除或磨平焊接飞溅物、焊瘤、毛刺、尖的突
起和棱角已提供平整的涂敷表面
喷射磨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使用前必须保持干燥,含水量不得大于
1%。
喷砂用的压缩空气必须干燥清洁,不得含有水分和油污。
只允许使用干法喷砂除锈。当管壁表面温度低于露点以上
3
℃或相对湿度大于 85%时
不允许进行露天喷砂处理作业,喷射过程中严禁表面沾上油污和水分。
喷射除锈后,应清洁干燥、无油的压缩空气吹扫,除去浮灰和磨料残渣。不得用酸洗及
其他溶液或溶剂洗涤。
不完整便面处理
对可能产生防腐层漏点或妨碍管道表面达到
Sa2.5 级其他缺陷的不完整表面应通过锉/
研的方法清除。
任何锉
/研磨不允许减薄管道壁厚
喷(抛)射除锈后,确定为不完整表面的管道,通过锉
/研磨的方法消除缺陷,单个
面积关于
5cm² 或超过 3 个的管道,必须重新进行喷(抛)射处理。
钢管表面预处理后应在
4h 内进行涂敷施工,当表面返绣或污染时,必须重新进行表
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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