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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我国保险公司巨灾风险管理的现状和对策

    摘要:中国每年都要面对地震、洪水、极端气候等自然巨大灾害,作为商业保险公司的巨
灾保险面临极大的风险。本文从巨灾风险的内涵分析,分析了保险公司在巨灾保险风险方面
的现状,提出了完善风险管理的对策。

 

  关键词:保险公司;巨灾风险;对策

 

  

 

  一、巨灾风险的内涵

 

  

 

  通常我们所说的巨灾,是指由于某种不可控制或未能预料的破坏性因素的作用,使人
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发生突发性或累计性破坏、恶化,引起人群伤亡和社会财富灭失的现象和
过程。而巨灾风险作为一种特殊风险,是指在未来可能对人类社会财富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失
非常巨大的风险。在该定义中,我们使用了模糊术语

“非常巨大”―词。事实上,国际保险界

对巨灾风险却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各个国家根据本国实际情况在不同历史时期对巨灾风
险进行定义和划分。例如:美国保险服务局(

ISO)以定量的方法将巨灾风险定义为:引起

至少

2500 万美元被保险财产损失并影响许多财产和意外险保户和保险公司的事件。由于巨

灾风险一般由自然灾害和人为因素两种情况引起,故瑞士再保险公司把巨灾风险份为自然
灾害和人为灾害两种。自然灾害主要指如地震、洪水、风暴等自然发生的并引起巨大经济损失
的自然事件人为灾祸是指与人类活动或与技术提高有关的巨大损失事件,如航天飞机失事、
恐怖主义活动、沉船、火灾、爆炸等。

 

  我国人口众多,地域辽阔,地理环境复杂,气候变异强烈,自然灾害强度大、分布广、
种类多,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联合国的统计资料表明:

20 世纪以来,全

世界

55 个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事件中有 9 个发生在中国。其中地震、洪水、极端气候带来的损

失最为惨重。巨额的经济损失给国家财政带来较大负担,严重阻碍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
展。仅今年上半年,我国就遭受了两次罕见的灾难:汶川大地震和年初的低温雪灾,保险公
司如何应对巨灾风险,显得尤为重要。

 

  

 

  二、我国巨灾风险保险的现状

 

  

 

  我国是自然灾害多发区,由于我国再保险市场不发达,分保方式单一,巨灾保险损失
基本上是在直接保险公司内部自行消化;此外,一些保险公司为了扩大保险业务,曾一度
擅自扩展巨灾如地震承保责任,这些都严重威胁到保险公司经营、生存和发展。鉴于这种状
况和我国保险业实际承保能力与技术限制,国家对巨灾保险进行了一些政策上调整。目前我
国巨灾保险的现状是:

 

  

1.农业保险在我国不普及。农业保险自 1982 年恢复,据保监会发布的最新统计,2004

年我国农业保险业务共实现保费收入

3.77 亿元,同比减少 0.88 亿元,负增长 18.86%。由于

股东追求利润最大化,国内其他股份制保险公司很少涉足亏损严重的农业保险业务。由于以
上多种原因,除个别省区市保留了少部分农业保险业务以外,农业保险市场实际上已经名
存实亡。

 

  

2.地震保险承保能力非常有限。巨灾保险中的另一险种地震保险作为财产保险的责任范

围虽在承保之列,但在缺乏政策支持的情况下,国内商业保险公司因为地震风险的集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