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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发展模式研究

    【摘要】中国农村金融体系对于农村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本文针对当下农村小额信贷
和小额保险的发展困局,提出农村小额信贷保险产品,着力改善农村信贷体系,促进农村
保险发展。文章总结了当前农村小额信贷保险的发展现状,从保证保险、受益人资格、风险价
值转移、财产抵押四方面分析了这一较新的保险险种的性质和内涵,针对不同的信用风险来
源,设计了相应保障范围的农村小额信贷保险产品,最后就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发展中存在
的问题提出了包括产品创新、金融监管、政策支持等方面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

 小额信贷 发展模式

  一、引言
  为了抵御农村小额信贷所面临的借款人无抵押贷款风险,以农村

“保险+信贷”模式开

发的产品

——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应运而生。学界对这一新型保险产品还没有统一的概念界定。

齐青婵的《河北省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发展研究》中,从风险转移的角度,认为农村小额信贷
保险是以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发放农村小额信贷为切入点,转移农民因疾病、残疾、意外
死亡以及因自然灾害和经营不善等原因所导致的没有经济能力如期还贷的风险的保险;李
婷的论小额信贷保险对小额信贷市场的

“帕累托改进”中采用了较为狭义的定义,认为小额

信贷保险仅限于短期贷款的借款人的意外伤害事故风险;吕秀萍和杨兆廷的《农村保险拓展
农村信贷抵押物研究》从保单充当抵押物的可行性角度,认为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将无法充当
抵押物的农户生命和财产,以保单保障受损风险的方式实现充当抵押物的能力。
  笔者认为,农村小额信贷保险通过以保单价值作为抵押财产,有效地降低了被保险人
的违约风险,规避了单纯依靠农户信用作为还款保证的制度漏洞。这种保险产品的设计同时
达到了农村小额信贷和小额保险的设计宗旨,通过保险化解交易风险,信贷机构便能降低
信贷门槛、消除信贷歧视,真正将资金贷给那些生活贫困亟待脱贫致富或资金受限希望扩大
生产的农户,达到扶贫富农的重要目标;而该款保险产品本身就联结了对借款人的生命或
财产保障,使之在遭遇保险事故时,能够获得保险金的赔偿或给付用于还款需要,最低限
度地降低被保险人的损失,达到了农村小额保险面向低收入农民而推行的低保费、高保障的
设计宗旨,对于农村保险的推广也具有重要作用。
  二、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保险的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部分处于试点或商业化推广的农村小额信贷保险产品见表

1。

  三、农村小额信贷保险的性质与内涵
  (一)保证保险性质
  保证保险属于财产保险的一个分类,相比其他种类的保险产品保障投保人的不确定性
风险,保证保险更加类似于保险公司为投保人提供的一种担保,而收取的保险费则类似于
担保费。农村小额信贷保险通过保障各种可能导致农户信用受损的自然或意外风险,来提高
农户的信用水平,以保单价值保证了银行能够在农户遭受保险事故难以偿还贷款时从保险
公司获得赔偿,因此,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具有保证保险的性质。
  (二)受益人资格转移
  在农村小额信贷保险中,当借款人遭遇保险条款中约定的财产保险事故而导致自身的
还款能力受到影响时,信贷机构作为优先受偿人,享有对保险金的所有权。将保单的受益人
由被保险人或其亲属转移到信贷机构,使得信贷机构可以作为受益人取得还款,相比直接
向借款人索取还款风险和成本都要小得多,从而有效地降低了信贷风险,推动了信贷业务
发展。
  (三)风险价值的转移
  对于保障人身伤害或疾病等所致信用风险的农村小额信贷保险产品,由于受当前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