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

洞口、明洞与浅埋段工程

一、洞口工程

1、洞口开挖土石方应遵守下列规定:

1.1、进洞前应尽早完成洞口排水系统。

1.2、安设计要求进行边、仰坡放线,自上而下逐段开挖,不得掏底

开挖或上下重叠开挖。

1.3、清除洞口上方有可能滑塌的表土,灌木及山坡危石,不留后患。

1.4、石质地层拉槽爆破后,应及时清除松动石块;土质地层开挖后

应及时夯实整平边(仰)坡。

1.5、洞门端墙处的土石方,应视地层稳定程度、洞口施工季节和隧

道施工方法等选择施工时机和施工方法。

1.6、不得采用深眼大爆破开挖边(仰)坡。

1.7、开挖中应随时检查边坡和仰坡,如有滑动、开裂等现象,应适

当放缓坡度,保证边(仰

)坡稳定和施工安全。

1.8、开挖的土石方不得弃在危害边坡及其他建筑物稳定的地点,并

不得影响运输安全。

1、9、洞口支挡工程应结合土石方开挖一并完成。

1、10、开挖进洞时,宜用钢支撑紧贴洞口开挖面进行支护,围岩差时

可用管棚支护围岩,支撑作业应紧跟开挖作业,稳妥前进。

1、11、洞门衬砌施工应按《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02)的有关规定办理,并符合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