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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欺诈现象与对策分析

  摘 要:汽车保险欺诈骗赔现象是伴随着汽车保险行业发展中面临的一个欺诈行为,是现
代社会的一个毒瘤,社会危害性很大。面对汽车保险欺诈骗赔日益增多的实际情况,保险公
司要针对汽车保险欺诈骗赔的不同特点,在实践中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高辨别假案的能
力,同时要规范公司的规章制度,杜绝来自公司内部的欺诈骗保。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预防
汽车保险欺诈骗赔现象的蔓延。

 

  关键词:汽车保险;欺诈骗赔;预防措施

 

  

1 汽车保险诈骗的形成原因 

  

1.1 汽车保险诈骗形成的历史原因 

  自有买卖合同以来欺诈骗赔现象就如影随形地相伴而生。在高额赔偿的诱惑下,某些缺
乏道德的人便将贪婪的目光投向了汽车保险业,把欺诈骗赔的黑手伸向了汽车保险,企图
通过铤而走险获取额外利益。

 

  

1.2 汽车保险诈骗形成的社会原因 

  由于社会公众大多对保险业务只知甚少,有关保险的法律意识非常淡漠。法律环境对汽
车保险诈骗的形成也有重要影响,部分司法判例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

 

  

1.3 汽车保险诈骗形成的投保人原因 

  有些投保人企图通过参加汽车保险,以支付较小的保险费代价而获取高额赔偿,实现
大发横财的目的;有些投保人由于某种偶然因素的诱发,比如经他人提醒,才产生了欺诈
骗赔的想法。

 

  

1.4 汽车保险诈骗形成的保险公司原因 

  汽车保险欺诈日趋增多,与保险公司也有相当的关系。首先,保险公司对如何有效地防
止和制止汽车保险欺诈骗赔重视程度不够。其次,理赔程序不科学。第三,保险公司对某些
被识破的欺诈者的处理过于宽松,从而助长了保险欺诈行为的发生。第四,理赔人员素质偏
低,没有把握好理赔关,给欺诈骗赔者以可乘之机。

 

  

2 汽车保险欺诈骗赔的预防 

  

2.1 加强保险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 

  防止保险欺诈的决定因素是公众意识。因此,保险公司应该加大保险知识和相关法律法
规的宣传,增强公民的保险意识和法制意识。

 

  

2.2 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 

  首先,加强与政法部门合作。对汽车保险的欺诈骗赔案件一旦发现,保险公司应严格依
法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作用,对应负行政责任的,应配合有关行政
部门予以查办,对构成犯罪的,要积极配合政法部门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其次,加强与
司法鉴定部门合作。保险公司应该加强与司法鉴定部门的联系,发挥各自的特长,以期从科
学证据上充分揭露汽车保险欺诈犯罪。再次,加强与警方合作。一些可疑的索赔案件可借助
警方的刑事侦查优势,达到有效识别汽车保险欺诈案的目的。第四,加强行业合作。各保险
公司应在不泄漏商业秘密的前提下,进行反欺诈合作。通过建立全行业的数据库,实现信息
共享,利用技术手段防止重复保险和多次索赔现象的发生。

 

  

2.3 发挥公众监督作用 

  应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制度,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如建立汽车保险欺诈举报制度
对揭发、检举欺诈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挽回保险损失数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在社会公
众的广泛监督下,使保险欺诈行为成为众矢之的。

 

  

2.4 加强内部制度建设 

  第一,加大预防汽车保险欺诈骗赔工作的投入。保险公司要提高对反保险欺诈骗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