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总说明
本设计说明是对建筑施工图文件的重申和补充,是工程设计文件的组成
部分和重要依据,因此,相关施工企业在施工前应仔细阅读本说明。
一
设计依据:
1.1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本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1.2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和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设计会议纪要;
1.3 业主方提供的本项目相关地形图、红线图和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1.4 国家和地方与本建筑设计有关的现行规范、规定及标准;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 50-2001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 50108
—2008
《高层民用建筑没计防火规范》
GB 50045
—95(2005 年版)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JGJ 113
—2009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 50353-200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
—2006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 50325
—2001(2006 版)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 50176
—93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 50352 一 2005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67-97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JGJ 100-98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5-2004
《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JGJ 155
—2007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JGJ 67-2006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 50189
—2005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098-2009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50038-2005
1、
工程概况及设计任务的范围
:
2.1 建设地点:广州科学城总部经济区,东临揽月路和育星路;
2.2 建筑功能:本工程为高层建筑, 人防地下室平时(为小型汽车停车库、设
备用房)
,战时(为二等人员掩蔽部,防护类别:甲类防空地下室;抗力级别:常 6 级
和核
6 级);地上部分为办公楼;
2.3 建筑层数与高度:地下一层;地上总共 11 层,总高度为 41.85m;
2.4 面积指标:占地面积 2151.44m2,地下室 8279.92m2,总建筑面积 22620.19m2。
2.5 本工程按民用建筑设计使用年限分类为 3 类,其主体结构的合理使用年限为 50 年;
2.6 本建筑为二类高层建筑。建筑构件耐火等级为二级(地下室为一级);
2.7 屋面形式为平屋面,防水等级为
Ⅱ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二级(局部为一级:配电
室)
, 采用混凝土自防水加外防水做法,混凝土抗渗等级为 P6;
2.8 结构型式:本工程为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 6 度;
2.9 设计范围:本工程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等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有
关室外环境景观、建筑幕墙、采光顶棚、人防工程和建筑内部精装修不属于本施工图设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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