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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试行)

前 言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建标

2004】20 号)文件的要求编制。

  编制本标准的目的是全面总结和推广青岛市建筑施工现场管理经验,统一和规范建筑施工现场管
理的各项要求和措施,促进青岛市建筑业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进一步提高质量安全、行业监
管和产业发展水平。

  本标准以倡导先进性、注重可行性、强化可操作性为指导思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

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

标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经深入调研和广泛听

取建设各方主体意见和建议,就青岛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提出既体现先进管
理理念、管理思路和管理方法,又便于操作的基本规定、基本尺度和基本指标。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为

:1 总则;2 术语;3 安全生产;4 文明施工;5 工程质量;6 建筑队伍管理;7

工程监理;

8 合同履行。

  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在执行本标准时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知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地址

:青

岛市澳门路

121 号;邮政编码:266061;联系电话:5068035;电子邮箱:zac@qdjs.com;网址:www.e-

qdpm.com),以供本标准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B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起草单位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傅明先、王元斌、孙维珉、朱堂、于周军、钟美昌、刘昕光、黄旭东、孙宪阁、荆兆晖、

贾强、崔浩、孙贵柱、余大伟、王振工、王贡顺、陈涛、石百军、王者永、王进文、王德福、李荆、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