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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1.0.1 

为了统一给水排水专业制图规则,保证制图质量,提高制图效率,做到图面清晰、简明,符合设计、施

工、存档的要求,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制图方式绘制的图样:

手工制图;

计算机制图。

1.0.3 

本标准适用于给水排水专业的下列工程制图: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各阶段设计图、竣工图;

总平面设计图、竣工图;

原有建筑物、构筑物、总平面图的实测图;

通用设计图、标准设计图。

1.0.4 

给水排水专业制图,除应遵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2 一般规定

 

2.1 图线

2.1.1 图线的宽度 B,应根据图纸的类别、比例和复杂程度,按《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中第 3.0.1 条的

规定选用。线宽

B 宜为 0.7 或 1.0mm。

2.1.2 给水排水专业制图,常用的各种线型宜符合表 2.1.2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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