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0.1
为了统一给水排水专业制图规则,保证制图质量,提高制图效率,做到图面清晰、简明,符合设计、施
工、存档的要求,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制图方式绘制的图样:
1
手工制图;
2
计算机制图。
1.0.3
本标准适用于给水排水专业的下列工程制图:
1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各阶段设计图、竣工图;
2
总平面设计图、竣工图;
3
原有建筑物、构筑物、总平面图的实测图;
4
通用设计图、标准设计图。
1.0.4
给水排水专业制图,除应遵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2 一般规定
2.1 图线
2.1.1 图线的宽度 B,应根据图纸的类别、比例和复杂程度,按《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中第 3.0.1 条的
规定选用。线宽
B 宜为 0.7 或 1.0mm。
2.1.2 给水排水专业制图,常用的各种线型宜符合表 2.1.2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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