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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筑设计

 

设计任务书

 设计任务书是业主对工程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是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进行

可行性研究的工程项目,可以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代替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一般应
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设计项目名称、建设地点。2.批准设计项目的文号、协议书文号及

其有关内容。

3.设计项目的用地情况,包括建设用地范围地形、场地内原有建筑物、构筑物、

要求保留的树木及文物古迹的拆除和保留情况等。还应说明场地周围道路及建筑等环境情况。
4.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5.水、电、气、燃料等能源供
应情况,公共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

6.用地、环保、卫生、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据资料。

7.材料供应及施工条件情况。8.工程设计的规模和项目组成。9.项目的使用要求或生产工
艺要求。

10.项目的设计标准及总投资。11.建筑造型及建筑室内外装修方面要求。 

建筑方案设计

 建筑方案设计是依据设计任务书而编制的文件。它由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

投资估算、透视图等四部分组成,一些大型或重要的建筑,根据工程的需要可加做建筑模型。
建筑方案设计必须贯彻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
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以及确定投资的有关指标、定额和费用标准规定。建筑方案
设计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筑方案设计一般应包括总平面、建筑、结构、给
水排水、电气、采暖通风及空调、动力和投资估算等专业,除总平面和建筑专业应绘制图纸外,
其它专业以设计说明简述设计内容,但当仅以设计说明还难以表达设计意图时,可以用设
计简图进行表示。建筑方案设计可以由业主直接委托有资格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也可以采
取竞选的方式进行设计。方案设计竞选可以采用公开竞选和邀请竞选两种方式。建筑方案设
计竞选应按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是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而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初

步设计文件由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和各专业的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设备
及材料表和工程概算书等四部分内容组成。初步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为:

1.封面;2.扉页;

3.初步设计文件目录;4.设计说明书;5.图纸;6.主要设备及材料表;7.工程概算书。
在初步设计阶段,各专业应对本专业内容的设计方案或重大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进行综合
技术经济分析,论证技术上的适用性、可靠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并将其主要内容写进本专
业初步设计说明书中。设计总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的总体设计在设计总说明中予以论述。为编
制初步设计文件,应进行必要的内部作业,有关的计算书、计算机辅助设计的计算资料、方
案比较资料、内部作业草图、编制概算所依据的补充资料等,均须妥善保存。初步设计文件深
度应满足审批要求:

1.应符合已审定的设计方案;2.能据以确定土地征用范围;3.能据

以准备主要设备及材料;

4.应提供工程设计概算,作为审批确定项目投资的依据;5,能

据以进行施工图设计;

6.能据以进行施工准备。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可执行中华人民共

和国建设部

1992 年 3 月 2 日(建设[1992]102 号)《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是根据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或设计方案而编制的可供进行施工和安装

的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内容以图纸为主,应包括封面、图纸目录、设计说明(或首页)、图
纸、工程预算等。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2 年 3 月 2 日(建

设[

1992]102 号)文批准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有关部分执行。设计文件

要求齐全、完整,内容、深度应符合规定,文字说明、图纸要准确清晰,整个设计文件应经过
严格的校审,经各级设计人员签字后,方能提出。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以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