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及方法
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
定》(国发〔
2004〕2 号),指导全国机械制造企业开展安全质
量标准化活动,切实加强基层和基础工作,促进企业建立自我
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制定本考核评级办法。
二、本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各类机械制造企业。
三、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应当按照《机
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的要求,采用资料核
对、抽查考核和现场查证的方法进行。其中:
基础管理考评部分,对人员抽查考核数量不少于现场(或
在册)人数的
10%;
设备设施安全考评部分,按设备设施及物品的拥有量
(H)比
例抽样:
1.H≤10,抽 100%。
2.10<H≤100,抽 10 台。
3.100<H<500,抽 10%。
4.500≤H≤1000,抽 50 台。
5.H>1000,抽 5%。
四、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以 1000 分为满
分。
被考核企业的得分计算方法:
各项目实得分之和×[1000÷(1000-各空项分之和)]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机械制造企业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
9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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