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面积、容积率、绿地面积的计算方法
1、建筑占地面积计算:
参照国家有关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和有关规范计算
(
1)单层、多层及以上建筑物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
2)地下室、半地下室等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等)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
3)有柱雨篷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独立柱的雨逢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
算。
(
4)有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R 单排柱、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
5)建筑物墙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檐廊按柱的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无柱的走廊、檐
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二层以上建筑物出挑形成走廊、檐廊的按上述原则计算,未形
成的不计算。
(
6)穿过建筑物的通道或两个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
7)两个建筑物间无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
8)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按其柱或围护结构外围投影面积计算;突出墙外的门
斗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
9)室外楼梯按其投影面积计算。
以下部分不计入建筑占地面积:
(
1)无顶盖的花架等建筑小品不计算。
(
2)亭、独立烟囱、烟道、油罐、水塔、贮油(水)池、贮仓、圆库等建、构筑物不计算。
(
3)城市公共通道不计算。
(
4)骑楼不计算。
2、建筑面积计算:
按国家有关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划计算:
(
1)对高度为 2.2m 以下(含 2.2m)的设备层不计算建筑面积。对设备层兼作避难层
的,其高度可适当放宽,由福州市城市规划局核定
(
2)根据福州市实际情况,参照国家有关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高度为 2.5m 以下
(含
2.5m)的架空层(作为停车库等用途的),可不计算建筑面积。
(
3)封闭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
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3、建筑容积率计算:
(
1)在计算容积率时,地下室的建筑面积不计;但地下室作为商场或其他营业性公共
场所的,应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屋面层建筑面积不超过标准层建筑面积
1/8 的不
计;用作开放空间的建筑面积不计;半地下室在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
1m 的不
计。
(
2)半地下室在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超过 1m 的,按下式计算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