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管理细则
1 总则
为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管理,减少和避免失误,提高综合效益,根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近年来济南国华置业有限公
司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2 项目开发管理
2.1 项目选择:由开发部配合实业公司根据城市发展前景、地理位置、城市
规划等因素,结合自身实力,考察选择具有投资价值的开发项目。
2.2 可行性研究:由开发部按房地产开发可行性研究管理办法执行。
2.3 投资决策:根据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结合公司自身情况,
对是否投资开发该项目做出决策。决策必须认真慎重,贯彻实事求是、量力而行
的原则。决定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国华实业公司审批。
2.4 土地合同订立:项目确定后,开发部应组织尽快与土地持有方签定正
式合同(或协议),如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协议、合作开发合同、联建合
同等。合同内容要具体、明确、严谨,准确载明合同各方的责任,必要时可以报有
关部门鉴证或公证。
2.5 计划编制:土地合同签定后,项目公司经理应组织编制项目开发详细
计划书,明确办理各项前期手续、规划设计及论证、施工图设计及优化、施工监理
的委托、施工队伍的选择及进场等事项的时间、人员安排、办理步骤等。明确资金
筹措、完成投资、成本控制、房产销售等的方式、方法及相应计划安排。
2.6 前期手续:开发部指导并会同项目公司相关人员有步骤地办理有关手
续,主要有:
2.6.1 向开发管理部门报批项目,申报开发经营许可证。
2.6.2 向计划部门申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报批项目立项。
2.6.3 向土地部门申领土地使用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
2.6.4 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定点,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
2.6.5 如系旧城改造项目,按当地政府的拆迁政策委托拆迁管理部门办理拆
迁安置,拆迁完毕后请有关部门验收。
2.7 规划设计:由工程部配合实业公司完成。要贯彻充分利用土地、完善使
用功能、利于房产销售、降低工程造价、美化周围环境的原则。大型项目的规划设
计宜采用招标方式确定设计单位。规划设计完成后,向规划部门报批,开发部组
织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8 现场施工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