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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气应该知道的一些知识

建筑电气包括: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减灾系统(包括安全用电、防雷、

接地、防火、防盗、防空和防爆等);信息系统(包括电视、广播与音响、网络、电
脑管理系统、楼宇自控等)。
强电:供电、配电、照明、控制系统、防雷接地、线路敷设等。
弱电: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安全防范系统、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
综合布线系统、电视和楼宇自控等。
(注: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上述的强电部份属于建筑电
气分部工程;上述弱电部份属于智能建筑分部工程

 ----  监理之友转载后补

充说明

)

第一节

 供配电系统

 电力系统

1. 电力系统输电线路的额定电压等级分为:交流
500、330、220、110、66、35、10(6)KV 和 380/220V 以及直流 500KV 等。
2. 1000KV 是高低压的划分界限,在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常见的等级电压为 10 KV

380/220V。

 电力负荷分级,按其供电可靠性要求及中断供电在政治上、经济上所造成的

损失或影响分为三级。
1.一级负荷应有两回路(或两回路以上)的独立电源供电。两路电源应分别来自
不同电源点或同一城市变电站的不同变压器的母线段。
2.特一级负荷应有两回路的独立电源供电,还必须设立应急电源。
       常用作应急电源的有:独立于正常电源的发电机组; 供电网络中独立于正
常电源的专用馈电线路;蓄电池;干电池。
3. 二级负荷宜由两回路供电。
4. 电话机房的电源为一级负荷;高层建筑的客梯、生活水泵、排水泵为一级负荷 。

 电力负荷一般分为照明负荷和动力负荷,但在民用建筑中空调、电热设备归

入照明负荷;动力负荷指电梯、水泵风机、洗衣机等。

 电压选择、功率因数及无功补偿:用电设备安装容量在 250KW 或需用变压器

容量在

160KVA 以下,应以低压方式供电。对高压供电的用电单位,功率因数应

0.9 以上,低压供电的用电单位,功率因数应在 0.85 以上。

 

第二节变配电所和自备电源

 变配电设备和应急用发电机组:变压器按冷却方式分为油浸式、干式。应急备

用发电机组目前大多采用柴油发电机组。

 变配电所所址的选择:

1.不应设在有剧烈振动或高温的场所;
2 不宜设在多尘、水雾(如大型冷却塔)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无法远离时,
不应设在污染源盛行风向的下风测;
3 不应设在厕所、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且不宜与上述场所相贴临

4 变配电所位于高层建筑的地下层时,不宜设在最底层,当地下仅有一层时,
应采取适当抬高该所地面等防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