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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油输气管道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Y 0401—1998

 

总则

1.0.1 为提高输油、输气管道线路工程施工水平,确保管道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或改、扩建的陆地输送原油、天然气的管道线路工程的施工及验收。本规范不适用于输油、输气场站内部
的工艺管道,油气田集输管道,城市燃气输配管网及工业企业内部的油、气管道,以及投入运行的油、气管道改造、大修工程。
1.0.3 管道线路工程施工主要分为:测量放线,施工作业带清理和修筑施工便道,管沟开挖,材料、设备检验,材料存放和钢
管运输,管道防腐绝缘,组装焊接,管道下沟、回填、试压、清管及输气管道干燥,线路截断阀安装,管道穿跨越工程线路以及附属
工程。
1.0.4 施工前,应进行施工图会审、设计交底和现场交桩,并做好记录。应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量、工期、沿线自然条件
等情况合理地安排施工。
1.0.5 施工单位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编制合理的质量计划和检验计划,确保工程质量。
1.0.6 承担输油、输气管道线路工程施工的企业,必须取得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施工企业资质证,并在资质证规定
的施工范围内承揽工程。
1.0.7 输油、输气管道线路工程施工的职业安全卫生、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应符合国家、地方法规。
1.0.8 输油、输气管道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