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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最新建筑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官方编录

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tall buildings

GB 50045—95

(2005 年版)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1995 年 11 月 1 日

注:有

*符号的部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9 年 3 月 8 日第 20 号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局部修订公告修订的部分。

    红色字体部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 年 4 月 1 日第 28

 

号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局部修订公告修订的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361 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

设计防火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现批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1 年版)局部修订的条文,自 2005 年 10 月 1 日起实

施。其中,第

3.0.1、3.0.2、3.0.8、4.1.2、4.1.3、4.1.12、4.2.7、4.3.1、6.1.1、6.1.11、

1、2、3、5、6)、6.1.16、7.4.2、7.4.6、(1、2、7、8)、7.6.1、7.6.2、7.6.3、7.6.4、9.1.1、9.1.4(1、2、3)、9.4.1、9.4.2

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的条文及具体内容,将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登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5 年 7 月 15 日

 

   总则

 

 

   术语

 

 

   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4.1 一般规定

4.2 防火间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