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 2 -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
批)的通知》
(建标
[1998]244 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
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210—2001,自 2002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其中,3.1.1、3.1.5、3.2.3、3.2.9、
3.3.4、3.3.5、4.1.12、5.1.11、6.1.12、8.2.4、8.3.4、9.1.8、9.1.13、9.1.14、12.5.6
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10—83)、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301—88)中第十章、第十一章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
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