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 股 票 期 权 制 度 的 实 践
一、五个典型案例
股票期权在中国的实践从最早的埃通公司开始只有短短的
3 年时 间 , 其 间陆续 有几种 类 型
的股票期权计划
被实施。这些股票期权计划虽然与国外的股票期权计划有着许多的差异,有些甚至
从 概 念 上 讲 并 不 是 一 种 严 格 意 义 的股 票 期 权 , 但 是 这 些 尝 试 显 然 是 中 国的 经 济 与 政 策 环 境 所 决 定
的,具有适应性、变通性与过渡性的特点。
下面的几个案例选自最近几年我国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
的实践,这些案例在许多方面颇具创意,也具有相
当的借鉴与研究的价值。
案例 1:埃通公司的股票期权计划
埃通公司是中国最早实行经
营者群体持股和期股计划的非上市公司。其
背景是1996年底上
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出台《企业经营群体持股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经营者群体持股比例应在5
~20%之间,而主要经营者则应不低于经营群体股份的 20%。
1997年初 该公 司成 立时 由其第一 大 股东 太平洋机电公司 划出 100万股 股本作为 实 施 经营
者群体持股计 划的股
份,占注册 资本的 7.7%。实施范围包括企业中层以上干部与业务技术骨干约
30 余人。其 设 计思路是:如果总 经 理在 规定 年
限内 还清公 司提 供的 用 于购买其 股份的 无息贷款,
期股的所有权与收益权
就属于个人;如果经营者合法离开公司,则有自由
处置股权的权利。关于转
让价 格 , 如果有 市 场 价 格 则 按 市 场 价 格
转 让 ;如属于 上 市 公 司 可 自 由 流通
买卖;非 上 市 公 司 则 按
当年资产净收益提供的价格转让。如果总经理在离开企业时,经财务审计评估有潜亏的,股权收益
全部拿不出来。1997年 7 月该公司改制时群体持股比例增加至20%,为260万股。同时对总经理
和党 委 书 记实 行 股票 期 权 , 根 据
董 事会的 规 定 , 期 股 按1 比 4 的比例分 配,总经 理与
党 委 书 记分
别获得 88 万股和37.4万股股票期权。
该案例是国内迄今为止与股票期权的基本设计原理最为接近的,其主要的设计特点可
归纳
为:1.延期支付有效期 8 年。2. 8年后一次性行权。3.行权价为股票面
值。4.行权有效期 8 年。5.授
予期权附加条件为行权有
效期内必须全部通过分红资金完成其全部股票期权的行权。
案例 2:上海贝岭的股票期权计划
上海贝岭是我国上市公司中最早推行股票期权计划的公司,并
且其计划方案也独具创意。该
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科技人员实行不同的激励制度
:对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奖金和股
票期权的组合模式,对高级科技人员采用年薪、
奖金、股票期权及营业收入提成的组合模式。该公司
于 1999
“
”
年上半年 开 始 在 企 业内 部 试 行虚 拟股 票赠与 与 持 有 激 励 计 划 , 计 划 的 授 予
对 象 现 阶 段
主要为公司的高级
管理人员与技术骨干。该计划的总体构思是将每年的员工奖励基金转换为公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