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说明
1. 申请人如有传染病、精神病或其他有行业限制的病史,申请人应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
位说明,否则视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2. 本人填写的本入职申请表所有信息真实有效,并授权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授权其
他机构)对本人填写内容进行核实。如有任何虚假,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
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 申请人入职以后不得将与聘用有关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未经用人单位
许可向第三方透露(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透露的除外),否则视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
的规章制度。
4. 申请人在填写该入职申请表时,无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本用人单位工作的工作经
历(包括但不限于以上项目),入职时应将体检结果或健康证明提交公司审阅,否
则视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5. 申请人一旦被本用人单位录用,入职时应出示真实有效的离职证明书,否则申请人
全额承担由此给本用人单位带来的损失及向第三方的赔偿损失。
6. 申请人在职期间或离职后,用人单位可以将申请人在本单位的工作状况向有需要的
第三方提供。
7. 申请人在填写本入职申请表时,已保证自己符合国家法定的劳动年龄的标准,且与
其他任何机构、经济组织、团体无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若违反前述承诺,导致用人
单位被行政、诉讼或仲裁追究有关经济责任的,所有责任均由申请人承担。
8. 申请人在填写本入职申请表时,已保证与原来工作过的单位未存在有违反竞业限制
的情形。否则,所有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9. 如入职申请表中的信息有变化,申请人应在变更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
司提交变更说明,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均由申请人承担。
10. 申请人清楚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员工手册、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申请人将随
时关注公司在公司网站、布告栏(包括但不限于)等各种公示方式公示的更新后的员
工手册、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并予以严格遵守。
申请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