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2 结算备忘:甲、乙双方初审时审核情况,有争议的问题以及要求重点
审核的项目的说明。
4.3 在送审期间,预算部和财务部一起参加审计工作会议,并保持良好沟通。
4.4 审计结束后,对审计结果进行复核与确认工作。
4.4.1 首先施工单位在审定单上签字、盖章。
4.4.2 在施工单位认可后,由预算部主办人员及部门经理进行复核确认,再将
结算资料与审定单上报分管副总复核、确认,最后上报林总。
4.4.3 经林总认可的审定单盖章后,送审计事务所盖章签字。
4.4.4 甲、乙及审计三方确认后,则审计结果生效。
4.5 审计结果生效后,审计结果、整套结算资料返回计划预算部存档,做好退
还签收手续。
5、送审周期:
5.1 预算部内部审核结束后 10 天内送审,审价单位审核周期为一个月,审核
完毕,三方盖章后进行甲供材料等预算外款项的清理核对工作, 完成后 10 天
内付款。
6、评审工作:
6.1 计划预算部将会同财务部有选择地对审核个案进行业务评审,以求不断提
高专业工作水准。审价的评审工作原则上由预算部和财务部共同操作。如财务
部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事后可随时通过审价单位进行核实和了解情况。
7、支持工作:
7.1 因结算审核工作牵涉到工程、预算、设计等专业部门,必要时将组织各专业
部门的人员参与审计工作,各部门应予积极配合支持。
8、此程序文件应发放陈总、吴健勇、童传友、预算部全体、物业公司、财务部。
注:1、持有本文件者应严格按此文件要求执行。
2、若认为本文件有不合理之处应及时向本文件的审批人提出修改意见。
编制:
校对:
审批:
发放号:
附件:
上海市二十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1. 上海建设物业经济所
2. 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