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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化管理委员会由下述人员构成:

 

主任: 由公司董事长兼任。

 

委员: 由总裁、财务总监、执委主任、副总裁构成。

 

主任: 由公司总经理兼任。

 

委员: 由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各部门经理兼任。

 

主任: 由厂长兼任。

 

委员: 由副厂长各部门负责人兼任。

(二)   规范化管理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具体完成规范管理文件的拟定、

修改和监督执行,该小组以执委会人员为主,吸收职能部门经理
和有关业务骨干参加人员构成如下:

 

组长 由执委主任兼任。

 

组员 由执委各室骨干、各职能部门经理和有关业务骨干构成。

 

第五条 规范化管理文件的实施循环图(见图 17.4.1)

所有的规范管理文件讨论通过并付诸实施后并非一成不变,它必须根据

实施效果以及公司的业务发展进行 PDCA

 

的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