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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批次理赔须知

一、理赔申请注意事项

1、本申请书适用于补充医疗等多次门诊医疗的集中理赔申请;

2、请清楚、正确、完整地填写本理赔申请书中需填写的内容;
3、每次门诊或同一天因不同病因就诊,索赔时需分栏填写,一次门诊填写一行;
被保险人申请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时,应按门诊日期顺序提出索赔,并且将发票
与处方一一对应放置;

4、请提供医疗费用收据原件、门诊病历及相应的诊疗证明(若需分割单请在备注
说明);

5、被保险人准备完所有的单证后,交给投保单位,由投保单位统一到保险公司进
行理赔;

6、如有女工生育的被保险人请将生育医疗票据与普通门急诊票据分开,并分别填
写该申请书。

二、理赔申请资料

1、个人批次理赔申请书;
2、由就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病历)、医疗费原始收据及费用清单;

3、有检查、检验项目的需提供检查、检验单复印件;
4、本公司认为必要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它证明
和资料;

5、未尽事宜以条款或协议约定为准。

三、理赔申请索赔单证要求

1、病历上需清晰注明病情、检查、治疗、用药及剂量;
2、病历上的记录与收据上的收费项目相符;

3、病历上的诊病日期须与收据上的日期一致(特殊原因请用文字说明);
4、收据上应有医院收费章,收据上的姓名无误,如有误必须由医院更正后加盖医院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