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为加强对核心员工的关怀和管理,将核心员工分类管理,共分为三类:公司级
核心员工、二级部门核心员工、三级部门核心员工。
(一)公司级核心员工(高级): 包括指公司经营层领导和二级部门领导以及公司级
核心业务的核心骨干,即公司重点项目、重点产品和业务的带头人,由公司领导、二级领导负
责员工的关怀和管理。
(二)二级部门核心员工(中级):二级部门重点业务和核心岗位的核心员工,由二级
部门领导、员工直接上级和人力资源部负责其员工的关怀和管理。
(三)三级部门核心员工(初级):三级部门重点业务和核心岗位的核心员工,由员
工直接上级和人力资源部负责其员工的关怀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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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员工分类界定表》
等级
类别
初级
中级
高级
备注
管理类
三级部门骨干
二级部门骨干
公司领导
包括:公司领导/财务/人
力/综合
技术类
项目执行层骨
干
产品/项目规划层/
执行层
产品/项目评
估/审核层
包括:技术管理/技术开
发/技术维护/技术制作
业务类
业务类执行层
骨干
业务类规划层/执行
层
业务类管理/
审核层
包括:
营销、客服、市场。
后勤类
无
执行层
规划/决策层
包括:综合管理
权限责
任
拟定权/办理权/
执行权/操作权/
改进权/建议权/
报告权
拟定权/监督权/检
查权/设计权/处理
权/改进权/报告权
审 批 权 / 决 定
权/修正权
相应的权限应负相应的
职责
第三章 评价标准
第八条
基本条件:
(一)有较强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表现出较强的学习和创新能力。
(二)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具备勤恳、务实、严谨、求真的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