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培训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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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专业知识、技能:这部分内容由新员工所在部门负责培训实施,具体内容包
括:
4.2.1 岗位说明书。
4.2.2 岗位所需业务知识及各种实操技能。
5. 培训考核
5.1 培训考核由三部分组成:出勤、课堂表现、笔试。其中出勤 20 分、课堂表现 20
分、笔试 60 分,总分 100 分。最后考核总成绩 60 分以下者为不及格,不及格者必须
参加下一期新员工培训,如再次不及格,则作推迟转正或建议辞退处理。考核结果
将在培训结束后通报给相关部门主管。
5.2 出勤
5.2.1 培训期间,学员应按时出勤,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满勤为 20 分。
5.2.2 无故迟到、早退者,每次负激励 2-5 分。
5.2.3 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一天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并出具书面假条,
且经直接主管签字同意方可。对于请假者,每次将酌情负激励 1-5 分。
5.2.4 无故旷课者,每次负激励 5 分,旷课时数达总课时的 1/2 及以上者,其考
核总成绩作不及格处理,并自动进入下期培训名单,且对其下期培训考核成绩负激
励 10 分。
5.2.5 学员必须在《新员工培训签到表》上亲笔签名以示出勤,严禁代签,一经
发现,对代签者负激励 3-5 分。
5.3 课堂表现
5.3.1 学员应遵守课堂纪律,专心听讲,认真做好相关笔记,积极投入课堂
互动。
5.3.2 课堂表现积极者,每次酌情正激励 1-5 分。
5.3.3 扰乱课堂纪律者(如:课堂上接听手机、交头接耳、抽烟、随意走动者
等),每次酌情负激励 1-5 分。
5.4 笔试
5.4.1 培训结束后,统一进行现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所讲课程相关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