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总经理按《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时,受国家法律保
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压制、刁难、威胁和打击报复。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人员的聘任,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公司总经理人员的正常选聘程序。
第五条 董事会聘任总经理应明确聘期,订立聘任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包括权利、责任、
待遇、解聘、辞职事由、违约责任及应明确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总经理拟定有关员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或
开除)公司员工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和职代会的意见。
第三章 总经理职责
第七条 总经理基本职责:执行董事会决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全权负责;
对公司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合理分工和授权;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作出决策。
第八条 凡须经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总经理应充分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尤其是不能忽视分管该项工作的参会人员的意见,以集中经营班子的集体智慧,提高决策
的科学性和正确性。总经理对所议事项做最终决策时,原则上应采纳多数人的意见,但对
经反复讨论难以形成统一意见,且又必须作出决定的事项,总经理应作出最终决定,总经
理班子的其他成员必须执行。
第九条 公司的经营班子成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
的义务,以股东的利益最大化为履行职务的行为准则。-
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召开
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包括每月例行会议及临时会议,会议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主
持。
“
” “
为提高办公会的工作效率,办公会应实行 会前提交议案,避免临时动议 , 重大事
”
项,集体研究决策 的议事、决策原则。
第十一条 会议召开的程序
1、由公司办公室负责通知与会有关人员,通知的内容应包括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
议题;
2、对于重要的议题,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临时会议除外)。
3、遇紧急情况时,总经理或其授权委托人有权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公司事务行使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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