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玻璃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3.
属永久性建筑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4.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按其高度在 2 .20m 以上
部位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5.
有伸缩缝的房屋,若其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计算建筑面积。
8 .2 .2 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
1)
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 廊、檐 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2)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车棚、货棚等属永久性建筑的,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计算。
3)
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4)
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5)
有顶盖不封闭的永久性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8 .2 .3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①层高小于 2 .20m 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 2 .20m
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②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等。
③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④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
⑤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⑥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
⑦利用引桥、高架路、高架桥、路面作为顶盖建造的房屋。
⑧活动房屋、临时房屋、简易房屋。
⑨独立烟囱、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干、支线。
⑩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