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DFCP 1406—2002
电焊材料分类汇总,进行编制,经有关单位签字后生效,汇总表按如下程序:
编制(材料工艺员) ──校对(工艺组长)──审核(技术开发部部长)──审批(主管经
理)。
2.3.2 凡使用同一品种,规格的材料,分别按不同车型逐项汇总每辆份的零件净重/消耗定额。
2.3.3
“
”
凡取消材料定额的零件,其消耗量用 () 符号标注,不计入总定额的数据之中。
2.3.4 本表根据订货情况进行全面修订,与金属材料消耗定额明细表同时换版,平时不进行更改。
2.3.5
“
本表为我公司内部使用的文件,分发使用点见 东风(十堰)车身部件有限责任公司工艺
”
文件发放清单--材料类 。
2.3.6 换版时由材料工艺员统一更换。
2.4 非金属材料工艺消耗定额明细表编制要求
2.4.1 以工艺路线和工艺文件为依据。凡使用同一种材料的零件,分别按不同车型及零件顺序编
制每件的工艺定额。 经有关单位签字后生效,编写明细表按如下程序:
编制
( 工艺员、材料工艺员 )─ 校对
( 工艺组长
)─ 审核 (技术开发部部长
)─
审批
( 主经理
)─ 审定
( 实业公司技术部、制造技术部 ) 。
2.4.2 按生产零件号顺序依次填写,表中内容、零件号、零件名称、材料牌号、技术条件等应逐
项填写清楚,并与相应工艺文件保持一致。
2.4.3 因产品设计、工艺改进、材料质量等原因,必须进行更改时,以 " 非金属材料工艺消耗
定额更改通知单 " 附表格式提出修改,并注明更改依据,审批程序同 2.1 条,更改通知单由
主管工艺员、材料工艺员填写。
2.4.4 定额明细表和更改通知单分发使用点见 " 东风(十堰)车身部件有限责任公司工艺文件
发放清单── 材料类 "(分厂一份由工艺员更改 ) 。各使用点更改通知单,由材料工艺员更改,
更改处应作好标记,并注明更改通知单号、姓名和曰期。
2.4.5 定额明细表根据实际使用需要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全面修订、换版。
2.4.6 此表底图统一由综合管理部档案室保存。平时不更改,换版时由材料工艺员统一更改。更
改通知单底图由材料员保存。
2.4.7 本定额明细表包括公司基本生产分厂所用一类、二类非金属材料,作为采购部供料的依据
( 凡机电、工具、动力设备维修,产品试制所用非金属材料一律未计入 ) 。
a. 一类
: 直接用于汽车零件生产并在汽车上反映重量的非金属材料,包括油漆、油料、化
工材料等,均按零件每辆份工艺消耗编制工艺定额。
b. 二类
: 指工艺过程中消耗掉的非金属材料,按分厂分别列出各种车型每辆份的材料消
耗用量,直接报送供应单位编制供应计划。
2.4.8 计算工艺消耗定额时,只考虑工艺性损耗,所用非工艺损耗 ( 废品、材料代用、材料化
验等
) 均不计入工艺消耗定额中。
2.5 金属材料工艺消耗定额明细表编制要求
2.5.1 公司负责下料的钢板、钢带、钢管、型钢及生产零件用焊条、焊丝等,均按每辆份零件工
艺消耗编制工艺定额, 项目必须齐全,准确可靠,力求选材合理。
2.5.2 根据产品工艺路线和工艺文件及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编写,经有关单位签字
后生效,编制明细表按如下程序:
编制
( 材料工艺员
)─ 审核
( 技术部部长
)─ 审批
( 主管经理
)─ 审定
( 实业
公司技术部、制造技术部 )
2.5.3 已投产零件按产品零件号大小顺序依次填写,表中内容、 零件号、零件名称、钢材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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