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训管理
一、个人进修资助规定
1. 目的
为了鼓励职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到专业培训机构或大专院校进修学习,
特制定以下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主要针对集团总部职员,各一线公司可参照执行。
3 .职责:
总部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职员个人进修的推荐。
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职员个人进修资助申请的审批。
4 .指引内容:
4.1 个人在职业余进修资助
4.1.1 个人在职业余进修是指职员在业余时间或者利用个人假期,经个人申请参加与工
作相关的的公司外部的培训、职称及资格证书考试、攻读学位等学习行为
职员参加业余进修须如需获得公司资助,需在参加进修前向公司提出申
请并获得审批通过。
4.1.2 申请个人在职业余进修资助的程序:
结业后凭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结业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向所在部门负责人递
交个人进修资助申请,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再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批;
经总部人力资源部的批准后,职员出具正式发票可以按规定报销部分进修费
用(包含学费、报名费、考试费、证书费,不含差旅、住宿等费用)。
4.1.3 申请个人在职业余进修资助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4.1.3.1 司龄一年以上的集团正式职员。
4.1.3.2 参加与工作相关的个人在职业余进修。
2011 年 1
月
万科集团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