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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规范劳动合同签订流程,明确公司与职员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保证用工管理符

合国家及各地区法律、法规要求。

2. 适用范围

2.1  集团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签订相应聘用合同。

2.2  职员均需与具有法人资格的所在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2.3 一线公司第一负责人与集团总部签订劳动合同,物业公司第一负责人与所在地产

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4  返聘职员、外公司顾问及其它劳务人员,公司需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实习人员公

司与其签订实习协议。

2.5  本规定中如有与当地法规相悖的条款,须将政府相关法规报集团备案后按当地法

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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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术语:

3.1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

务的协议。

3.2  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是劳动合同在法律

上的时效概念,也是劳动关系存在的一种标志。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

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

3.3  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签订劳动合同后,未履行完毕之前,由

于某种因素导致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权力义务关系的

法律行为。包括法定解除和协商解除两种情况。

3.4 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由于某种原因而自然失效,不

再执行。它分为提前终止和按期终止两种情况。提前终止指在合同到期前终止条件出

现,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依法终止劳动合同;按期终止指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

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3.5 医疗期:医疗期是指职员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

同的时限。

2011 年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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