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原则
2.1 客观公正
人事审计工作进行过程中,审计双方(审计方与被审计方)都应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对
被审计方的制度执行情况、流程遵守情况等进行分析和评价。审计方对审计结果为优秀的被审
计方应给予充分肯定,对于不足之处需要及时、中肯、态度鲜明的指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审计方负责在审计结束后一周内形成审计报告,并及时向被审计方反馈审计结果。
2.2 透明度
审计双方应以坦诚、职业的心态,审计方应充分尊重被审计方的发言权,并保证被审计方
对审计的内容、评语、结果的完全知情权。
3 、审计范围
3.1 各一线公司承担人力资源工作职责的部门、集团人力资源部。
3.2 上述公司
/ 部门需接受年度常规审计。
3.3 特殊情况下,上述公司 / 部门需接受不定期审计。
4 、审计内容说明
4.1 常规审计内容
请见附件表单;
4.2 被审计方的审计结果将成为当年度人力资源专业成就奖评价的参考依据。
人力资源专业成就奖评价标准请见附件表单。
5 、审计流程
5.1 审计通知和准备
5.1.1 时间:年度审计需在当年度完成
5.1.2 集团人力资源部需提前 2 个工作日向被审计方发送审计通知,通知内容应包括明确
的被审计方、审计范围、审计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审计负责人和执行人。
5.1.3 各公司应在接到审计通知后,配合审计工作的开展。
5.1.4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在预定时间内接受审计,应在接到审计通知后 1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形式将经公司第一负责人审批的延迟审计申请提交至集团人力资源部。集团人力资源部应在收
到延迟审计的书面申请后 1 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公司发送延迟审计申请的批复。
5.2 审计负责人员和执行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和职业的态度,按照审计工作的要求执行审计。
6 、被审计方的申诉渠道
2011 年 1
月
万科集团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