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劳动保护
1、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
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实习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3、甲方应按劳动法规定的作息时间安排乙方实习工作,如确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
间,须征得乙方同意;
五、保密约定
在签订本协议时,甲乙双方应当同时签订《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
《知识产权及保密
协议》系本协议的子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知识产权
乙方在实习期间开发的项目成果所有权属于甲方。
七、协议终止与解除
1、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2、实习期间乙方如违反协议第三条第五款规定,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对乙方
做出警告、通报或单方即时解除协议,终止乙方在甲方的实习;
3、实习期间乙方在说明原因并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与甲方解除协议。
八、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2,000 元;对于未能为企业保守商业机
密的行为,企业根据《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追究违反方的法律责任。
九、其它约定事项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经协商或调解不能解
决的,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甲乙双方同意,选择甲方住所地,符合级别管辖规
定的人民法院作为本协议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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