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经济合同仲裁由 或向太原市
人民法院起诉。
十、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
托修方单位:山西恒康乳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太原市寇庄南街 81 号
法人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7241888
传 真:7244168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030012
承修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说明:
1.托修方签订书面合同的范围:汽车大修、主要部件大修、二级
维护及维修费在一千元以上的。
2.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3.承修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及延长
维修期限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包括文书、电报)通知托修方,托
修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 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4.承、托修双方签订本合同时,应以《汽车维修合同实施细则》
的规定为依据。
订约时间: 年 月 日
订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