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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协调主任分管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积极主动做好分管部门重大问题的指导工
作,做好检查、督促和协调部门间的工作。
  2、积极向常委会提出有关工作及分管干部考核的意见和建议,供决策参考。
  3、完成主任委托的其它工作。
(三)秘书处职责
  1、执行常委会的决议分配、落实常委会部署的工作任务,监督各职能部门工作的开展情况。
  2、完成助理团日常事务。包括助理团成员的全面考核,整理办公室档案,所有的财产,文件
打印、派发、通知等管理工作,落实助理团内部制度的执行情况。起草有关文件,草拟有关条例
制度,并提交常委会审议。
  3、发挥秘书处秘书长的功能。包括协调常委会和各职能部门之间、各职能部门之间以及各干
部之间的工作关系,并通过各种渠道增强助理团的整体凝聚力。使之更有效地开展工作。
  4、做好助理团干部的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干部培训,为助理团培养后备力量,深入了解干部
的思想和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给予指导和调整;做好干部的档案管理和评定工作。
  5、发挥桥梁作用及时反馈基层信息,增进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使之更好地改进工作,
服务学生处老师。
  6、定期公布助理团工作进程,收集干部和同学的意见和建议。
(四)部长(副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门工作的开展、团结、带领干事完成工作任务。
  2、积极探索部门工作新思路、新方法,不断开创部门工作新局面。
  3、做好新干事的帮、带、传工作。
三、评比制度
(一)优秀学生干部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工作认真负责,按时出席例会、临时活动会议以及各项活动,不迟到早退、无故缺勤。
  2、能够诚恳接受他人建议及批评。
  3、学习成绩良好,学业成绩测评排名在班级中等以上。
  4、参与过两次或两次以上面向全校的活动,或在重大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

(二)有以下情节者不得参与 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
  1、在例会、临时活动会议以及各项活动中无故缺勤或经常迟到早退者。
  2、责任心不强,不服从工作需要情况下的调配、故意推脱事务者。
  3、工作中频繁出现差错与失误者、
  4、学业成绩测评排名处于班级中等以下者。

注: 优秀学生干部 人选须有各部门投票产生,再经助理团核查、筛选(通过平时表现),最
终确定名额,颁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