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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各大区/分部可利用互联网络、报纸、招聘会、社会职介机构等招聘主渠道,收集应聘者
信息。
4.3.2 鼓励和提倡员工向公司推荐各类优秀人才。
4.3.3对于通过常规渠道难以招到的高级管理或技术人员,经公司总裁室批准后,各大区/分
部可以通过猎头公司或其他方式招募。

4.4 渠道的管理和考核
为有效利用渠道资源,实现最佳的投入、产出比,由北京平台人力资源部对各类渠道(特别是
网络资源、猎头公司)统一进行管理和考核,其他部门在与网络公司、猎头公司签署合作协议
前,需事先征得人力资源部的同意。 

 

实施招聘

5.1 职责分工
5.1.1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公司级招聘规范及流程,负责北京平台的招聘实施,并对
其他大区/分部的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培训和考核。
5.1.2 京外大区/分部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部规定的进人进度,实施本大区/分部编制范围内
的空缺人员的招聘。
5.1.3 对于同时接受中央部门和大区/分部考核的员工(如事业部业务代表等),其招聘
由中央部门和大区/分部共同进行。
5.1.4 客户维修服务部直接负责非大区/分部所在地的城市中心站所需人员的招聘。

5.2 人力资源专岗的资格认证
5.2.1各部门人力资源专岗需接受人力资源部的资格认证及季度工作考核。
5.2.2各部门人力资源专岗换岗,需由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对新人力资源专岗共同进行面试,
面试合格后,方可实现换岗。

5.3 可录用人员的一般条件
5.3.1 与其他单位没有劳动关系。
5.3.2 与联想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无直系亲属(指父母、夫妻、兄弟、姐妹)关系。
5.3.3 年龄一般应在18-35岁之间(18岁为国家法定就业年龄)。对年龄超过35岁,但
确为部门急需的高级人才,部门需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方可录用。
5.3.4 符合当地政府的相关用人政策。
5.3.5 对于曾在联想(含联想集团控股公司、联想集团有限公司)工作过、后又离开联想,
现欲应聘联想集团有限公司的人员,按照《联想集团有限公司回聘人员聘用规范》办理。
5.3 可录用人员的基本标准
5.3.1 能适应公司的管理方式,认同联想文化。
5.3.2 为人诚实、勤奋,能承担较大的工作压力,具有积极的心态,能主动推进工作,具
有团队合作意识。
5.3.3 对《面试评判表》(见附3)中"岗位关键素质要求"的评价应达到良好以上。。
对以上各项的考察方式,人力资源部将在后续推出具体考评实施方案。

5.4 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