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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公司调研、设计中形成的各类批复、图纸、证件、声像等资

料。

    (七) 公司主持召开的各种专业会议形成的领导讲话、文件和

会议总结纪要。

    (八) 公司各部门的发文。

    

(九) 教育培训方面的文件材料。

    (十) 外单位直接发送给公司各部门的抄送信件。

    (十一) 其他具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十二) 以上文件材料包括决议、决定、条例、规章制度等法规

性文件,各类会议文件、重要记录、工作计划、工作规划和工作

总结。

    (十三) 公司档案还包括声像资料:诸如照片、影片、录音、录

像等资料。

    

 

第四条 档案立卷、归档程序

    

(一)文件点收

行政工作规范化管理推行实务。

    1、检查文件的文本及附件是否完整,如有缺失应立即追查

归档。

    2、文件的处理手续必须完备,如有遗漏,应立即退回经办

部门补全。

    3、对公司或所属公司没有价值的文件或不应随案归档的文

件,应立即退回经办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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